保障性住房可享公積金貸款貼息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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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從4月21日以來,該中心姑蘇分中心和虎丘分中心已經受理度保障性住房的公積金貸款貼息申請831筆,金額超過214.5萬元,有關負責人提醒,辦理時間將持續(xù)至6月5日,尚未辦理相關申請手續(xù)的市民請盡快辦理。

為進一步支持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改善住房條件,減輕購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資金支付負擔,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市公積金中心日前發(fā)布了“度姑蘇、虎丘區(qū)保障性住房的公積金貸款貼息辦理公告”。

根據公告,貸款貼息對象(以下簡稱借款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借款人為市住建部門認定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成員;借款人所購自住住房為政府定向供應的保障性住房;借款人在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期間,未發(fā)生連續(xù)逾期3期和累計逾期6期以上的行為。

貸款貼息期限分2種情況:1月1日之前已發(fā)放的公積金貸款,從1月開始,按月貸款貼息至12月(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以后的月份不在其內);1月之后發(fā)放的公積金貸款,按借款人還款月起算,貸款貼息至12月。貼息期限已滿36個月的,則不再享受貼息政策。

貸款貼息額度具體為:借款人在申請日前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貼息額度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利息總額的50%;借款人在申請日前未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貼息額度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利息總額的40%;按規(guī)定比例計算后貼息額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計算;但借款人年度實際支付貸款利息低于500元的,按實際支付利息計算。

借款人在向姑蘇分中心和虎丘分中心提出貸款貼息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要件:借款人本人或代辦人現場簽名的《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借款人公積金卡(原件1份);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屬代辦人代辦的,需提供借款人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有效銀行借記卡(原則上為貼息對象的貸款還款銀行卡),戶名必須與借款人一致(原件、復印件各1份);還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體辦理時間為4月21日至6月5日正常工作日。辦理地點:姑蘇區(qū)服務大廳(干將東路877號一樓);虎丘區(qū)服務大廳(獅山路2 號,新創(chuàng)大廈一樓)。在受理截止日后的1個月內,經審核確認的貸款貼息資金一次性撥付至借款人指定的有效銀行借記卡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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