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提取程序:
■職工憑提取資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及《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
■職工憑提取憑證及單位出具的《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到管理中心申請?zhí)崛∽》抗e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經審批準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和單位填寫的《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受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xù)。
申請?zhí)崛∽》抗e金的條件: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出境定居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職工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
■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后仍未重新就業(yè)、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職工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zhí)崛÷毠ぷ》抗e金金額;
■職工因突發(fā)事件(交通事故、火災、水災、地震、冰雹等)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職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包括:尿毒癥、心肌梗死、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肝硬化、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
類別 | 項目 | 所需材料 |
(一) 購買自住住房 |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 | (1)商品房買賣合同(2)購房發(fā)票(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或者(1)房屋所有權證(2)契稅完稅證(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2、購買二手房 | (1)房屋所有權證(2)契稅完稅證(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3、購買房改房 | (1)房屋所有權證(2)個人身份證(3)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4、購買集資房 | (1)集資建房分戶價格表(2)協(xié)議(3購房票據(4)個人身份證(5)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或者(1)集資建房分戶價格表(2)房屋所有權證(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5、購買回遷房 | (1)回遷房協(xié)議(2)購房票據(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二) 建造、翻建 自住住房 | 1、房屋坐落在城鎮(zhèn)的 | (1)提供縣級以上規(guī)劃部門的批準文件(2)工程預(決)算報告(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2、房屋坐落在農村的 | (1)提供村級以上兩級建房證明(2)宅基地證(3)工程預(決)算報告(4)個人身份證(5)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三) 大修自住住房 | 1、房屋坐落在城鎮(zhèn)的 | (1)提供縣級以上房管部門房屋安全鑒定證明(2)房屋所有權證(3)工程預(決)算報告(4)個人身份證(5)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2、房屋坐落在農村的 | (1)提供村級以上修房證明(2)宅基地證(3)工程預(決)算報告(4)個人身份證(5)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四)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 (1)借款合同(2)償還貸款本息明細(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五)納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1)邯鄲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2)個人身份證(3)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六)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 | (1)失業(yè)證(2)個人身份證(3)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七)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 (1)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2)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和邯鄲市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邯鄲市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八)離退休 | (1)離(退)休證或離(退)休審批表(2)個人身份證(3)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九)到國外、港、奧、臺地區(qū)定居的 | (1)戶口注銷證明(2)個人身份證(3)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十)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 (1)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裁定書(2)終止勞動關系證明(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十一)職工公積金轉入封存戶兩年未重新就業(yè) | (1)職工檔案關系所在地開具的該職工未重新就業(yè)的證明(2)終止勞動關系證明(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十二)職工戶口遷出本市 | (1)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2)終止勞動關系證明(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十三)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 (1)終止勞動關系證明(2)居民戶口本(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十四)職工因突發(fā)事件(交通事故、火災、水災、地震、冰雹等)造成生活嚴重困難 | (1)相關部門出具的突發(fā)事件證明(2)個人身份證(3)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
(十五)職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 | (1)縣級或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診斷書(2)治療費用收據(3)個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注:重大疾病包括:尿毒癥、心肌梗死、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肝硬化、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 | |
(十六)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 (1)死亡證明(火化證、骨灰存放證、戶口注銷證)(2)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出具的公證書(3)繼承人身份證(4)個人公積金對賬單 |
要求:
1、已辦理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優(yōu)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2、上述提取住房公積金所提供資料需復印件一份,復印紙張平整無破損,紙幅統(tǒng)一為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