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四個關鍵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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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公布的《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而有個性的發(fā)展作為改革的著力點,強化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和多元錄取機制,增加學生的選擇性,分散學生的考試壓力,同時加強政府宏觀管理,健全社會監(jiān)督機制,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公平公正。記者就此采訪了浙江省教育廳廳長劉希平,請他解讀浙江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中的四個關鍵詞。

關鍵詞1

自主選擇——

擴大學生學校雙向選擇權

劉希平說,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學校與學生不斷相互選擇中實現的。浙江的試點方案改革著力彰顯選擇性教育理念,強調把更多的選擇權交給學生和學校,旨在實現從選課到選考的推進,并通過擴大學生和學校的雙向選擇,使招生公平從已有的程序公平、機會公平進一步走向內容公平。

考生既可在不同模式高考招生中自主選擇,又可在統(tǒng)一高考中自主選擇選考科目、考試時間和選報專業(yè)平行志愿;高職提前招生同時被多所高校擬錄取的考生,可自主選擇確認1所錄取高校。把更多的選擇權交給學生,有助于激發(fā)學生學習興趣、挖掘學生學習潛能;有助于學生發(fā)現專業(yè)性向,合理規(guī)劃學習及發(fā)展方向;同時,也有助于減輕學生學習心理負擔,分散考試壓力,引導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fā)展。

根據浙江試點方案,高校研究確定相關考試招生條件要求,包括考試招生模式選擇、選考科目要求、綜合素質和中學階段成長記錄使用等,以及三位一體招生、高職提前招生的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和方式,旨在把更多的選擇權交給高校,有助于高校選拔適合自身培養(yǎng)要求的學生,有助于高校及學科專業(yè)辦出特色,實現多樣化發(fā)展。

關鍵詞2

多樣科目——

半數科目可選考,多數科目給兩次機會

浙江試點方案提出,統(tǒng)一高考招生共6門科目,其中3門由學生從高中統(tǒng)一學考科目中自主選擇;考生在選報“專業(yè)+學校”平行志愿時,選考科目只要與高校選考科目有1門一致即可。

統(tǒng)一高考招生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語數外每門滿分150分,按得分計入。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語文、數學考試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選用1次成績。劉希平說,多數科目考試機會增加到2次,可有效降低學生應考心理負擔,使一次考試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終身得到弱化。

此外,單獨考試招生,浙江統(tǒng)一考試科目設置為“語文、數學+職業(yè)技能”。除涉外類等專業(yè)按學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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