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2015自主招生報名截止1月10日
本網訊 華東師范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已發(fā)布,報名已經開始,截止日期為1月10日,初審結果將于1月15日公布,筆試時間為3月8日。
選拔辦法與程序
(一)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分為校長直薦、中學推薦和學生自薦三種。
1、校長直薦
我校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部分優(yōu)秀重點中學發(fā)放校長直薦表,由校長推薦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學生。
2、中學推薦
我校將根據歷年來各中學報考我校情況,對部分重點中學發(fā)放推薦表,由中學推薦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學生。
3、學生自薦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按照報名程序進行自薦:
(1)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已完成科目)成績全部為A;
(2)在高中階段參加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獲得省級決賽三等獎及以上;獲得“上海市高中數學競賽”三等獎及以上;
(3)符合教育部保送條件,或者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全國一、二等獎;或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
(4)高中階段參加下列作文比賽并在總決賽中獲獎:“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 “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上海市中學生作文競賽” ;
(5)在其他方面(如學術研究、發(fā)明創(chuàng)造、文學創(chuàng)作等)有突出才華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高中畢業(yè)生。
(二)報名方式
1、校長直薦、中學推薦的考生使用學校發(fā)放的用戶名和密碼直接登錄我校網上報名系統,學生自薦須先在我校網上報名系統注冊、報名(點此進入...);按照系統要求填寫信息,確認后打印報名表!白吭浇處熡媱潯敝挥猩虾!⒄憬忌蓤罂,其他省份考生報名無效。網上報名時間為12月31日 -1月10日。
2、報名表經本人簽名確認后,報中學審核同意、蓋章。
3、于1月11日前(以郵戳為準)將以下報名材料用EMS特快專遞寄回我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干訓樓419室 招生辦公室,郵編200062):
(1)報名表原件(本人簽名確認、中學蓋章);
(2)學生自薦還需提供:相關有效獲獎證書復印件,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單復印件(上海生源考生由考試院提供,本人不需提供),或其他特長及能力證明材料。
(三)初審
學校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1、校長直薦的考生,無需參加筆試,可直接參加面試(校園日活動)。
2、中學推薦的考生,無需初審,可直接參加筆試。
3、學生自薦,須初審合格后,方可參加筆試。
初審結果將于1月15日在網上報名系統內發(fā)布,請考生登錄查看。
(四)報考費支付和準考證打印
校長直薦、中學推薦的考生以及初審合格的自薦考生請于2月15日前使用網上支付方式支付報考費壹佰元(¥100)(登錄系統后請按照提示操作)。
成功付費后,參加筆試的考生請于2月25日起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并請中學蓋章確認。準考證為筆試必需,校長直薦的考生無需打印。
(五)筆試安排
時間:3月8日(一天);
科目:文科-閱讀與表達、數學思維與邏輯(文);
理科-閱讀與表達、數學思維與邏輯(理)。
其中“閱讀與表達”重點考核考生的中英文閱讀與表達能力。
地點:全國多處設有考點,考生可以在網上報名時就近選擇;具體時間與考點以準考證安排為準。
我校將根據筆試成績,按“卓越教師計劃”和“大夏計劃”分項目、分文理科分別排序、劃定資格線,筆試成績達線的考生可獲得參加面試(校園日活動)資格。筆試成績將于3月下旬在我校招生網公布。
(六)校園日活動(面試)
學校通過舉辦校園日活動,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特別是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能;對于申請“卓越教師計劃”者,還要評價其從事教師工作的潛能。
校園日活動主要包括專家面試、團隊互動和心理測試,申請“卓越教師計劃”者還須參加講臺體驗活動。
(七)選拔錄取
1、確定預錄取資格名單
“卓越教師計劃”—以專家面試(40%)、團隊互動(20%)、講臺體驗(40%)表現為主要依據,參考心理測試,確定自主招生預錄取資格名單。我校根據獲得預錄取資格文、理科人數,確定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大夏計劃”—以專家面試(60%)、團隊互動(40%)表現為主要依據,參考心理測試,確定自主招生預錄取資格名單,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2、公示預錄取資格名單
我校將把預錄取名單上報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備案,并報送給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最終名單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布為準。
3、填報高考志愿
被“卓越教師計劃”預錄取的考生,須按照我校單獨下發(fā)的專業(yè)及計劃填寫志愿表,并按要求郵寄回我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干訓樓419室 招生辦公室,郵編200062)。
被“大夏計劃”預錄取的考生,可按照正常高考填報志愿。
如考生所在省級高招辦對自主選拔錄取另有規(guī)定的,則按省招辦規(guī)定的辦理。
4、高考錄取
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線,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實行平行志愿的須第一學校志愿A院校填報我校),專業(yè)服從調劑,我校即予以錄取。專業(yè)錄取原則以我校書面通知為準。
【責任編輯:NO16721】華東師范大學2015自主招生報名截止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