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中考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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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教體[2015]1 號

各市(州)教育局:

根據(jù)省政府辦公廳轉(zhuǎn)發(fā)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

校體育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fā)„2014‟94 號)要求,

就進一步做好全省初中學生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目標任務

中考體育考試工作是貫徹黨的全面育人教育方針的內(nèi)在要

求,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關于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意

見的重要舉措,是扭轉(zhuǎn)輕視體育課不良氛圍、遏制青少年學生體

質(zhì)連續(xù)下滑勢頭的關鍵所在。目的是引導教學各要素“強化體育

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任務是認真

組織實施好初中學生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從2015 年起,進

一步強化體育學科在中考中的比重,把中考體育考試總分從30

分提高到50 分,學生體育考試成績計入中考總成績并作為錄取

依據(jù)。

二、認真組織實施

按照管理體制和工作職責,中考體育考試工作由市(州)教

育局統(tǒng)一組織。要保證市(州)域內(nèi)標準統(tǒng)一,要求一致,公平

公正。

考試內(nèi)容應由必考和選考項目組成。男生必考項目:引體向

上、1000 米、足球運球;女生必考項目:仰臥起坐、800 米、足

球運球。男生選考項目:立定跳遠、50 米跑、擲實心球、跳繩、

籃球運球等;女生選考項目:立定跳遠、50 米跑、擲實心球、

跳繩、籃球運球等。必考項目分值不得低于30 分。

對喪失運動能力并符合殘疾標準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

學生,要實行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按照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

課程標準(2011 年版)》規(guī)定教學內(nèi)容及目標命題考試,總分50

分,以實際考試成績計入中考總成績。

因臨時傷病但沒有喪失運動能力,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的

學生,可給予一次補考機會,內(nèi)容、標準等與集中考試一致。對

于仍然不能參加補考的考生,以零分計分。

三、強化工作要求

1、制定實施方案。市(州)教育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結合

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做好宣傳、動員和各項準備,有力、有序推進體育中考工作,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各市(州)的實施方案,于3月底前報省教育廳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處備案。 2、強化風險防控。在方便考生考試的基礎上,選擇體育設施條件較好的學校作為考點,做好因身體原因參加體育與健康常識考試及補考學生甄別確定、體育器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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