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馬街道中心幼兒園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小班120名幼兒
招生對象 小班: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幼兒。
報名范圍及
提供材料 1.第一批次:下馬社區(qū)戶籍、本街道非社區(qū)戶籍適齡幼兒及周邊部隊現役軍人適齡子女
2.第二批次:上馬街道中心幼兒園服務范圍內(地恒春天小區(qū)、書香華府、育英小區(qū)、鹽務局小區(qū))有私有房產(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幼兒“六老”之一)的適齡幼兒。
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提供材料: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①家長本人身份證;②戶口。虎塾行Х慨a證明如房產證、網簽證明、購房合同及發(fā)票。
3.第三批次:在完成第一、二批次招生任務后,若有空余學位,安排上馬街道中心幼兒園服務范圍內符合入園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入園。
第三批次提供材料: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①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
②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在上馬街道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的證明(社會保障卡或繳費票據),其有效期限:鑒定或簽發(fā)有效時間為11月30日之前,且社會綜合保險需連續(xù)繳費至入園報名當月;
③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有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
④有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購房協議和購房繳費票據;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產處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租住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
收費標準 執(zhí)行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錄取辦法 第一、二批次招生:全部錄取
第三批次招生:報名人數低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直接確定錄取名單,
屆時將在中心幼兒園門口公布。若報名人數高于招生計劃數,將采取現場抽簽方式錄取。
報名時間地點 第一批次招生時間: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招生時間:6月19日下午13:00—15:00
第三批次招生時間:6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點:上馬街道中心幼兒園
注意事項 1.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無需提前排隊。
2.報名時,限1名家長,不需帶幼兒。
3.現場抽簽時,將邀請教育部門有關領導進行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
4.每名符合條件的幼兒在報名當天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報名,對于同時報2所及以上幼兒園的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幼兒,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
電話及聯系人 報名電話: 66725139 聯系人:茍麗華
上馬街道東張幼兒園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小班30名幼兒
招生對象 小班招生對象: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報名范圍及
提供材料 第一批次:招收滿足東張、北張社區(qū)戶籍的適齡幼兒和本街道非社區(qū)戶籍適齡幼兒及周邊部隊現役軍人適齡子女。
第二批次:招收上馬街道東張幼兒園服務范圍內(東張小區(qū)、北張小區(qū))有私有房產(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幼兒“六老”之一)的適齡幼兒。
第一批次、二批次提供材料:需提供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
第三批次招生: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務后,若有空余學位,招收本社區(qū)符合入園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幼兒入園。
第三批次提供材料:
1.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
2.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在上馬街道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的證明(社會保障卡或繳費票據)
3.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有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
4.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產處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租住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
收費標準 執(zhí)行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報名時間地點 第一批次招生時間: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招生時間:6月19日下午13:00—— 15:00
第三批次招生時間:6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點:東張幼兒園
錄取辦法 第一、二批次招生:全部錄取
第三批次招生:報名人數低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直接確定錄取名單,屆時將在幼兒園門口公布。若報名人數高于招生計劃數,將采取現場抽簽方式錄取。
注意事項 1.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無需提前排隊。
2.報名時限1名家長,不需帶幼兒。
3.每名符合條件的幼兒在報名當天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報名,對于同時報2所及以上幼兒園的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幼兒,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
電話及聯系人 報名電話:87010167 聯系人:張紅玉
上馬街道朝陽幼兒園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小班30名幼兒
招生對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報名范圍及
提供材料 第一批次:招收朝陽社區(qū)、長安社區(qū)戶籍適齡幼兒及周邊部隊現役軍人適齡子女。
第二批次:上馬街道朝陽幼兒園服務范圍內(朝陽小區(qū)、長安小區(qū))有私有房產(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幼兒“六老”之一)的適齡幼兒。
第一、二批次提供材料: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家長本人身份證;2.戶口。3.有效房產證明如房產證、購房合同及發(fā)票。
第三批次:在完成第一、二批次招生任務后,若有空余學位,安排上馬街道朝陽幼兒園服務范圍內符合入園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入園。
第三批次提供材料: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
2.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在上馬街道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的證明(社會保障卡或繳費票據)
3.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有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
4.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產處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租住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
收費標準 執(zhí)行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報名時間地點 第一批次報名時間: 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報名時間: 6月19日下午13:00—15:00
第三批次報名時間: 6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點:朝陽幼兒園
錄取辦法 第一、二批次招生:全部錄取
第三批次招生:報名人數低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直接確定錄取名單,屆時將在幼兒園門口公布。若報名人數高于招生計劃數,將采取現場抽簽方式錄取。
注意事項 1.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無需提前排隊。
2.報名時限1名家長,不需攜帶幼兒。
3.每名符合條件的幼兒在報名當天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報名,對于同時報2所及以上幼兒園的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幼兒,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
電話及聯系人 報名電話:87815850 聯系人:李代紅
上馬街道上馬幼兒園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小班30名幼兒
招生對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報名范圍及
提供材料 第一批次招生:招收滿足上馬社區(qū)、北嶺社區(qū)戶籍的適齡幼兒和本街道非社區(qū)戶籍適齡幼兒及周邊部隊現役軍人適齡子女.
第一批次提供材料:需提供戶口薄,家長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房產證明如房產證、購房合同及發(fā)票;有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購房協議和購房繳費票據。
第二批次招生: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務后,若有空余學位,招收滿足居住在服務社區(qū)(上馬街上馬村社區(qū)、北嶺社區(qū)有私有房產的)的適齡幼兒入園。
第二批次提供材料:需提供戶口薄,家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房產證明如房產證、網簽證明、購房合同及發(fā)票;有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購房協議和購房繳費票據。
第三批次招生:在完成第一、第二批次招生任務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學位安排本服務社區(qū)的符合入園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入園。
第三批次提供材料:
1.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復印件。
2.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在上馬街道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的證明(社會保障卡或繳費票據)
3.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有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
4.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產處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租住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
收費標準 執(zhí)行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報名時間地點 第一批次招生時間: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招生時間: 6月19日下午13:00—15:00
第三批次招生時間: 6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點:上馬幼兒園
錄取辦法 第一、二批次招生:全部錄取。
第三批次招生:報名人數低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直接確定錄取名單,若高于招生計劃則采取現場抽簽的方式。
注意事項 1.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無需提前排隊。
2.報名時限1名家長,不需攜帶幼兒。
3.每名符合條件的幼兒在報名當天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報名,對于同時報2所及以上幼兒園的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幼兒,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
電話及聯系人 報名電話:87815016 聯系人:孫文革
上馬街道北程幼兒園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小班30名幼兒
招生對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報名范圍及
提供材料 第一批次:招收北程社區(qū)戶籍適齡幼兒及周邊部隊現役軍人適齡子女。
第二批次:上馬街道北程幼兒園服務范圍內有私有房產(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幼兒“六老”之一)的適齡幼兒。
第一、二批次提供材料: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家長本人身份證;2.戶口。3.有效房產證明如房產證、購房合同及發(fā)票。
第三批次:在完成第一、二批次招生任務后,若有空余學位,安排上馬街道北程幼兒園服務范圍內符合入園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入園。
第三批次提供材料:
1.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
2.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在上馬街道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的證明(社會保障卡或繳費票據)
3.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有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
4.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產處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租住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
收費標準 執(zhí)行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報名時間地點 第一批次報名時間: 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報名時間: 6月19日下午13:00—15:00
第三批次報名時間: 6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點:北程幼兒園
錄取辦法 第一、二批次招生:全部錄取
第三批次招生:報名人數低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直接確定錄取名單。若報名人數高于招生計劃數,將采取現場抽簽方式錄取。
注意事項 1.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無需提前排隊。
2.報名時限1名家長,不需攜帶幼兒。
3.每名符合條件的幼兒在報名當天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報名,對于同時報2所及以上幼兒園的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幼兒,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
電話及聯系人 報名電話:87817729 聯系人:韓素華
上馬街道前程幼兒園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小班30名幼兒
招生對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報名范圍及
提供材料 第一批次招生:招收滿足前程社區(qū)的適齡幼兒和本街道非社區(qū)戶籍適齡幼兒及周邊部隊現役軍人適齡子女。
第一批次提供材料:需提供家長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
第二批次招生: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務后,若有空余學位,招收滿足上馬街道內符合報名條件的無幼兒園社區(qū)的適齡幼兒和社區(qū)周邊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幼兒。
第二批次提供材料:
1.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
2.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在上馬街道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的證明(社會保障卡或繳費票據)
3.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有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
4.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產處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租住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
收費標準 執(zhí)行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報名時間地點 第一批次招生時間: 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招生時間: 6月19日下午13:00——15:00
錄取辦法 第一批次:全部錄取
第二批次招生:報名人數低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直接確定錄取名單。若報名人數高于招生計劃數,將采取現場抽簽方式錄取。
注意事項 1.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無需提前排隊。
2.報名時限1名家長,不需攜帶幼兒。
3.每名符合條件的幼兒在報名當天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報名,對于同時報2所及以上幼兒園的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幼兒,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
電話及聯系人 報名電話:87818927 聯系人:紀愛菊
上馬街道李仙莊幼兒園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小班30名幼兒
招生對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報名范圍及
提供材料 第一批次招生:招收滿足李仙莊社區(qū)、海東社區(qū)、蘭家莊社區(qū)戶籍適齡幼兒及周邊部隊現役軍人適齡子女。
第一批次提供材料:需提供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第二批次招生: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務后,若有空余學位,招收滿足的周邊有私有產權房屋的非城陽區(qū)戶籍幼兒入園和本轄區(qū)周邊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幼兒。
第二批次提供材料:
1.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
2.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在上馬街道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的證明(社會保障卡或繳費票據)
3.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有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
4.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產處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租住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
收費項目 執(zhí)行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報名時間地點 第一批次招生時間: 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招生時間: 6月19日下午13:00—15:00
地點:李仙莊幼兒園
錄取辦法 第一批次招生:全部錄取
第二批次招生:報名人數低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直接確定錄取名單。若報名人數高于招生計劃數,將采取現場抽簽方式錄取。
注意事項 1.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無需提前排隊。
2.報名時限1名家長,不需攜帶幼兒。
3.每名符合條件的幼兒在報名當天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報名,對于同時報2所及以上幼兒園的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幼兒,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
電話及聯系人 報名電話: 87816116 聯系人:孫玉翠
上馬街道王家莊幼兒園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小班30名幼兒
招生對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報名范圍及提供材料 第一批次:招收滿足王家莊社區(qū)、周家莊社區(qū)戶籍適齡幼兒和本街道非社區(qū)戶籍適齡幼兒及周邊部隊現役軍人適齡子女。
第一批次提供材料:需提供家長本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第二批次: 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務后,若有空余學位,招收本社區(qū)符合入園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幼兒入園。
第二批次提供材料:
1.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
2.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在上馬街道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的證明(社會保障卡或繳費票據)
3.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有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
4.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產處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租住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
收費標準 執(zhí)行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報名時間、地點 第一批招生時間: 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招生時間: 6月19日下午13:00—15:00
地點:王家莊幼兒園
錄取辦法 第一批次全部錄取。
第二批次有空余學位錄取本社區(qū)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子女,采取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錄取幼兒,錄滿為止。
注意事項 1.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無需提前排隊。
2.報名時限1名家長,不需攜帶幼兒。
3.每名符合條件的幼兒在報名當天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報名,對于同時報2所及以上幼兒園的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幼兒,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
電話及聯系人 報名電話:87013196 聯系人: 韓同娥
上馬街道林家幼兒園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小班30名幼兒
招生對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報名范圍及
提供材料 第一批次招生:招收滿足林家社區(qū)的適齡幼兒和本街道非社區(qū)戶籍適齡幼兒及周邊部隊現役軍人適齡子女。
第一批次提供材料:需提供家長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
第二批次招生: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務后,若有空余學位,招收滿足上馬街道內符合報名條件的無幼兒園社區(qū)的適齡幼兒和社區(qū)周邊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幼兒。
第二批次提供材料:
1.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
2.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在上馬街道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的證明(社會保障卡或繳費票據)
3.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有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
4.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產處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租住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
收費標準 執(zhí)行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報名時間地點 第一批次招生時間: 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招生時間: 6月19日下午13:00——15:00
地點:林家幼兒園
錄取辦法 第一批次招生:全部錄取
第二批次招生:第二批次有空余學位錄取本社區(qū)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子女,采取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錄取幼兒,錄滿為止。
注意事項 1.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無需提前排隊。
2.報名時限1名家長,不需攜帶幼兒。
3.每名符合條件的幼兒在報名當天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報名,對于同時報2所及以上幼兒園的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幼兒,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
電話及聯系人 報名電話:18854253308 聯系人:周朝霞
上馬街道王林莊幼兒園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小班30名幼兒
招生對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報名范圍及
提供材料 第一批次招生:招收王林莊和邱家社區(qū)戶籍的適齡幼兒和本街道非社區(qū)戶籍適齡幼兒及周邊部隊現役軍人適齡子女。
第一批次提供材料:需提供家長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第二批次招生: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務后,若有空余學位,優(yōu)先招收“六老”之一為王林莊和邱家社區(qū)戶籍的適齡幼兒,再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入園。
第二批次提供材料:
1.家長本人身份證;戶口薄。
2.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在上馬街道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的證明(社會保障卡或繳費票據)
3.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馬街道有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
4.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產處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租住集體產權房屋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電費繳費票據。
收費標準 執(zhí)行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報名時間地點 第一批次招生時間: 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招生時間: 6月19日下午13:00—15:00
地點:王林莊幼兒園
錄取辦法 第一批次招生:全部錄取
第二批次招生:如有空余學位,優(yōu)先錄取“六老”之一為王林莊和邱家社區(qū)戶籍的適齡幼兒,若其它符合條件的幼兒如果多于計劃數,于 6月20日上午采取現場抽簽方式錄取,錄滿為止,并在幼兒園大門口公布錄取名單。
注意事項 1.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無需提前排隊。
2.報名時限1名家長,不需攜帶幼兒。
3.每名符合條件的幼兒在報名當天只能選擇1所幼兒園報名,對于同時報2所及以上幼兒園的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幼兒,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
電話及聯系人 報名電話:87017121 聯系人:林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