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
*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干凈擔當是黨對領導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只要各級領導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責任,就沒有過不去的坎。
今年1月14日發(fā)布的十八屆中紀委六次全會公報就提出,今年要制定黨內問責條例,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tài)!吨袊伯a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實施以來,黨員干部追求的高標準和管黨治黨的戒尺得到了明確。而此次《條例》的審議通過,實則釋放的是“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力信號,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
其實,早在2009年中辦國辦就已印發(fā)了《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而此次審議通過的《條例》就是要將原《規(guī)定》的問責面擴大,從原來的領導干部擴展到全體黨員。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一系列案件中不難看出,有些地方、有些部門黨的領導弱化、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薄、組織渙散,根本原因就是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搞好人主義、一團和氣。
講:“只有擔當起該擔當的責任,才是合格的黨員領導干部,對于為官不為、為官亂為,要以問責常態(tài)化促進履職到位,促進黨的紀律執(zhí)行到位”。那些將落實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喊在嘴上、浮在面上,問責時吼吼嗓子、做做樣子的行為,其本質就是為官不為、為官亂為。黨員干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可以說,《條例》直接劍指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不良之風,這既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體現(xiàn),更是為共產黨員的擔當精神刻畫出了一條底線。
當然,《條例》能否起作用,關鍵在于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zhàn)斗性!制度的生命在于執(zhí)行,要抓住“關鍵少數”, 要主動把自己擺進去,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兒,直接指向壓力傳導不下去這個突出問題,讓從嚴治黨嚴起來實起來,牢固樹立責任意識,激發(fā)擔當精神。不過,僅僅是問責,只是治標不治本,是遠遠不夠的。要通過問責,看到選人用人存在的問題和權力結構存在的問題,促使用人體制和權力結構改革。問責刻劃出的是“擔當底線”,這個“底線”實則是要倒逼責任落實,但其終究目的地還是要促進權力結構的改革。(文敏)
俗話說:“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這條“擔當底線”,是黨對人民的莊嚴承諾,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必須牢固樹立“四種意識”,向以*為黨中央的擔當精神看齊,用實際行動詮釋對黨的忠誠、對人民的負責,這支隊伍才能在平常時間能看得出來,在關鍵時刻能沖得出來,在危難時刻能豁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