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小學入學條件年滿6歲及入學所需材料

思而思學網

1、入學
《安徽省小學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對小學入學作出明確規(guī)定:
小學實行按時免試就近入學。學校在新學年開始前一個月將服務區(qū)內適齡兒童登記造冊,報區(qū)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經當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授權的小學最遲應在新學年始業(yè)前15天,將應接受義務教育兒童的入學通知書發(fā)給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
凡年滿6周歲(截至當年8月31日)的兒童,按就近入學的原則,憑實際常住戶口簿到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小學辦理入學手續(xù)后,即取得學籍。小學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的服務區(qū)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認定學生實際常住戶籍所在地應堅持學生戶籍所在地與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所在地相統一、學生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常住地相統一的原則。小學一般不接受服務區(qū)外和不足齡的兒童入學。
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入學者,必須在學校規(guī)定報到時間內申述理由,并持證明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一周不報到入學者,由學校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其父母或監(jiān)護人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送子女入學。


適齡兒童需要免入學、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提出申請,經區(qū)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學校出具免入學和緩入學證明。因身體原因申請免入學、緩入學的,應當附具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的證明。緩入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入學申請。
小學應防止未受完規(guī)定年限義務教育的學生輟學。在校學生未經學校準假不到校,學校應及時進行家訪,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經學校督促后,三日內仍不到校,學校應與其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聯系,共同動員其到校;學生一周內還不到校,學校應報告區(qū)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使其復學,做好鞏固工作。每一學期,學校應將學生輟學情況記入學籍表。
小學按40-45人編班。復式教學班每班人數一般不超過40人。有條件的地方提倡開展小班教學。

2、轉學:
《安徽省小學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對小學轉學作出明確規(guī)定:
學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準予轉學:家庭住址跨省、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遷移;在市、縣的城區(qū)內或農村鄉(xiāng)(鎮(zhèn))內家庭住址遷離原校服務區(qū),且路途遠不能在原校學習;由公辦小學要求進入民辦小學學習。
轉學,須由學生家長或監(jiān)護人向學校書面申請,經轉出學校同意,家長持轉出學校函與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接受后,應立即將復函函寄(或家長轉交)轉出學校,轉出學校收到復函后方可開具轉學證。轉學學生憑原學校發(fā)給的轉學證、素質發(fā)展報告單、家長單位證明和實際常住戶口簿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學手續(xù)。學生轉入或轉出均需統一上報核準,城鎮(zhèn)小學報縣、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為避免轉學和借讀等造成小學班額嚴重超員,對從農村小學到城鎮(zhèn)小學或從普通小學到當地辦學條件優(yōu)良的小學的轉學和借讀,從嚴審批,予以合理引導。
認定學生轉出必須具備學生家長或監(jiān)護人申請、轉入學校復函和轉學證存根。認定學生轉入,必須有轉學證。
學校對符合轉入條件的學生應及時安排插班學習。對因轉入學校學額已滿轉學有困難的學生,由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凡轉學學生不能轉入他校者,原校應允許該生回校學習。


熱門推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