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15年11月1日進行了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②工作。這次調查以全省為總體,縣(市、區(qū))為子總體,采取二階段、分層、概率比例、整群抽樣的方法,最終調查人口為115887人,其中常住人口為86092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總量的2.85%。根據這次調查推算的常住人口主要數據如下:
一、總人口
2015年末,全市常住總人口③為302.16萬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人口293.6萬人④相比,五年間共增加8.56萬人,增長2.92%,年平均增長率為0.58%。
二、家庭戶人口
2015年末,全市共有家庭戶⑤600127戶,家庭戶人口為3006812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5.01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4.91人增加0.1人。
三、性別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1595993人,占52.82%;女性人口為1425607人,占47.18%。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5.16上升為111.95。
四、年齡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587188人,占19.43%;15-64歲人口為2187353人,占72.39%;65歲及以上人口為247059人,占8.18%。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例下降4.96個百分點,15-64歲人口的比例上升3.64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上升1.32個百分點。
五、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為135046人;具有高中(含中專)教育程度的人口為487433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為1094247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人819494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yè)生、肄業(yè)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教育程度的人數由2169人上升為4469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數由10579人上升為16132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數由40318人下降為36214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的人數由33700人下降為27121人。
六、城鄉(xiāng)人口⑥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zhèn)的人口為166.28萬人,占55.03%;居住在鄉(xiāng)村的人口為135.88萬人,占44.97%。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zhèn)人口增加7.04萬人,鄉(xiāng)村人口增加1.22萬人,城鎮(zhèn)人口的比例上升0.85個百分點。
注釋:
①為增強縣一級單位的代表性,使調查數據更好地為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服務,參照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做法,我省這次調查的樣本量在國家下達任務的基礎上作了擴大。
②這次調查的登記對象為調查標準時點在抽中調查小區(qū)內居住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
③本公報涉及的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均為普查公報數,調查標準時點為2010年11月1日零時。
④常住人口具體包括:1.居住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并已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的人;2.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登記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以外的人;3.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居住不滿半年,但已離開常住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4.居住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常住戶口待定的人;5.原住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調查登記時在國外工作或學習的人。
⑤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⑥城鄉(xiāng)人口是按2008年國家統(tǒng)計局《統(tǒng)計上劃分城鄉(xiāng)的規(guī)定》進行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