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指1937至1945年中國抗日戰(zhàn)爭期間,中華民國在南京保衛(wèi)戰(zhàn)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淪陷后,日軍于南京及附近地區(qū)進行長達數(shù)月的大規(guī)模屠殺。其中日軍戰(zhàn)爭罪行包括搶掠、強奸、對大量平民及戰(zhàn)俘進行屠殺等。屠殺的規(guī)模、死傷人數(shù)等沒有世界共同認可的數(shù)字,但一般認為死亡人數(shù)超過30萬。
在中國,南京大屠殺往往是民族主義的重要關注點。而在日本,公眾對南京大屠殺的認識存在著廣泛不同的情緒及觀點,尤其是日本部份極右份子,認為南京大屠殺是被夸大、甚至是憑空捏造的反日本外交工具,也有人認為否認南京大屠殺是歷史修正主義、否認主義的表現(xiàn)。由于日本人對南京大屠殺的意見著廣泛的分歧,因此視乎講話者的觀點,南京大屠殺可能被稱為“南京大虐殺”、“南京虐殺”、及“南京事件”等。對南京大屠殺的認識,是中日外交及人民關系中存在的問題之一。
而在歐美等西方國家,南京大屠殺一般英譯為Nanjing Massacre(南京屠殺)或Rape of Nanjing(南京的洗劫、南京的強奸)等字眼,但總體上人民對其的認知往往遠不如對納粹的種族滅絕過程的認知。
親歷和目睹“南京大屠殺”的中國人和日本人尚健在的已經(jīng)不可多得了,能作見證的人亦即將與時俱逝。但是,這個中國歷史上空前的慘案還懸而未決,讓我們活著的,尤其是作為這段歷史的見證人的一代,有責任把“南京大屠殺”這件在第二次中日戰(zhàn)爭中最突出的慘絕人寰的日軍罪行,徹底澄清,以對祖先,以儆子孫,更為“南京大屠殺”中死難的34萬同胞伸冤。
日期與地點:在南京審判(1946年1月至1948年11月)時,親歷“南京大屠殺” ,曾任“南京安全區(qū)國際委員會委員”的梅奇牧師(返美后任耶魯大學駐校牧師)、貝德士教授(金陵大學歷史教授,后任該校副校長,返美后任紐約聯(lián)合神學院教授) 及南京紅十字會副會長等出庭作證。貝德士說∶“南京失陷后在兩禮拜半到三禮拜的期間恐怖達于極點,從第六禮拜到第七禮拜的期間恐怖是嚴重的!绷硗饽暇┌踩珔^(qū)國際委員會司庫和秘書金陵大學社會學教授史邁士也對南京審判法庭說∶“在最初的六個禮拜中,曾每天提出兩次抗議!庇谑沁h東國際軍事法庭才有“在日軍占領后最初六個星期內(nèi),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shù)20萬人以上” 的裁定。據(jù)此,學者及一般人多沿用“南京大屠殺”只為期六個星期!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