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生育保險登記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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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生育保險登記

辦理法律依據(jù):《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259號令)《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勞社部令[1999]第1號)、《福建省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業(yè)務規(guī)程》(閩勞社文[2004]356號)

辦理程序:

1、受理審核:地稅機關于每月20日前,將申請材料匯總報社保中心關系科,經(jīng)辦人員6日內對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進行登記,錄入登記資料,核定工傷保險費率;

2、審批:科長在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批意見,準予批準的,轉入辦結;

3、辦結:審批通過后經(jīng)辦人員在1日內將登記材料退回地稅機關。

辦理條件:福州市轄區(qū)內的城鎮(zhèn)各類企業(yè)。

需提交材料:

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成立證件(復印件1份);

2、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組織機構統(tǒng)一代碼證書;

3、銀行賬號證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居民身份證、護照、其他合法證件;

5、《參保單位新增加養(yǎng)老、工傷、生育保險職工申報表》一式四份(原件);

6、《職工參加社會保險花名冊》一式四份(原件);

收費標準及依據(jù):免費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辦理機構(科室):關系科

辦理地址:福州市晉安區(qū)后浦路6號勞動保障大廈3樓,公交站點:腫瘤醫(yī)院 公交路線:7、69、70、27、107、115

辦理時間:

每月1日至20日(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非夏時制)

下午:3:00-6:00(夏時制)

聯(lián)系電話:0591-87305912

投訴電話:0591-873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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