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通知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tǒng)計局關于公布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京人社規(guī)發(fā)【2015】136號)文件,2014 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7560元,月平均工資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guī)定,現就統(tǒng)一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參加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度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通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現就北京2015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5住房公積金年度(7月1日至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
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
根據北京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計算,2015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654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327元。原則上不允許突破月繳存額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
2015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172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北京市基本生活費1204元。
以上通知自7月1日起執(zhí)行,7月至6月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上、下限和繳費比例標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