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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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上海市教委在其政務網站(www.shmec.gov.cn)上公布《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9月,國務院印發(fā)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選擇上海市和浙江省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為適應本市深化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荚囌猩C合改革的需要,根據(j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的相關要求和精神,上海市教委研制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作為與《上海市深化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實施方案》相配套的細化方案。

《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旨在堅持素質教育導向,實行全面考核,促進學生按國家規(guī)定學好每一門課程,實現(xiàn)全面發(fā)展;堅持分類考查,增加學生的選擇性,促進學生發(fā)展興趣和特長;堅持深化高中課程改革,促進高中教育特色多樣發(fā)展;堅持統(tǒng)籌兼顧,與高校考試招生、綜合素質評價等改革整體設計,促進高中和高校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yǎng)和選拔水平。

《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旨在堅持立德樹人,踐行,傳承和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整體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及個性特長情況,為高校科學選拔人才提供參考,著力促進每一個學生的終身發(fā)展。

《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在研制過程中曾多次召開座談會,征求高中校長、教師、學生、家長,高校招生負責人,區(qū)縣教育局負責人和教育專家等群體部分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并據(jù)此完善政策設計。

為進一步集思廣益,完善上述兩個實施辦法,上海市教委自2月15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市民登陸上海市教委政務網站“上海教育”(www.shmec.gov.cn)查閱征求意見稿原文和相關政策制訂情況說明,并建言獻策。本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月15日至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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