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領取、發(fā)放2015年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的說明
一、發(fā)放辦法1、山東師范大學本校畢業(yè)應屆生(含歷山學院)將發(fā)放到相應學院,考生不需要自己領取。
2、自行領取的考生請于2015年6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前到山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領。ㄞk公樓三層0303室)。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如代領需攜帶代領人身份證。
3、不來領取的考生錄取通知書將于2015年6月12日用EMS寄出,請注意按自己網(wǎng)上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查收。
如修改通信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請于6月10日前登錄http://www.yjs.sdnu.edu.cn/fstz/txdzxg.asp修改。
二、其他事項
1、黨組織關系轉移
檔案關系不轉入山師大的考生不需要轉移黨組織關系。黨組織關系轉入的需要縣級以上組織部門開具的介紹信,外省考生抬頭寫“山東省高校工委”;本省考生抬頭寫“山東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具體接收單位填寫錄取的學院黨委。
2、戶籍
根據(jù)山東省公安廳《關于認真做好我省大中專院校錄取本省新生暫住戶口登記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公發(fā)【2008】115號)文件的規(guī)定,對2015年山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新生的戶口遷移做如下說明:往屆畢業(yè)生考取我校研究生的新生不遷移戶口;應屆畢業(yè)生考取我校研究生的新生,本省考生不遷移戶口,外省考生可自愿將戶口遷往生源地或我校,遷往我校的地址為“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qū)山東師范大學”。
3、檔案
定向考生不需要轉移檔案,請開具同意定向培養(yǎng)證明信(下載)于6月18日前送交或郵寄到研招辦。
非定向考生請于7月10日前將檔案發(fā)送至我校各學院(具體接收地址查詢)或于開學報到當天自帶至各學院。
調檔函(下載)
擬錄取考生均已通過錄取審核,即已被正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