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在新員工培訓方面做到了榜樣性的作用,尤其是它的“721培訓法則”,它認為70%的能力提升來自于實踐,20%的能力來自于導師幫助,10%的能力來自于課堂學習。
這一培訓法則的確立,是華為根據各方面變化做出的調整,并據此合理安排各個階段的培訓內容和時間安排,強調“實踐出真知”,強調實踐對新員工未來成長的重要性,也給新員工明確了一個信號,就是要想有所作為,就必須撲下身子實干。
這是我們很多企業(yè)需要學習的地方。其中有三大思考點可以通過學習華為來增強企業(yè)在新員工培訓方面的能力:
一、對新員工的培訓,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
入職前的引導培訓,入職時的集中培訓,入職后的實踐培訓。實踐培訓是三個階段的重點。比如說,在新員工入職后,對他們進行為期一周的集中培訓,培訓的內容側重企業(yè)有關政策制度和企業(yè)文化兩個方面。也就是說,作為一個新人,應該對企業(yè)了解些什么,應該清楚公司的政策制度為什么這樣規(guī)定,應該清楚自己作為企業(yè)一員的基本行為規(guī)范,等等。
在集中培訓結束后,會針對新員工的工作崗位安排,進行有針對性的實踐培訓。讓他們掌握運行流程、工作方法等。新員工全部在導師的帶領下,在一線進行實踐,在實戰(zhàn)中掌握知識、提高自己。
以上三個階段的培訓,相信很多民企除了第一階段沒做之外,其他兩兩個階段都在做。第一階段借鑒華為做法并不難,第二階段的培訓盡量縮短時間,難的可能是第三個階段的培訓,可根據自己企業(yè)情況進行斟酌。
二、實行“導師制”
對導師的確定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績效必須好,二是充分認可企業(yè)文化,這樣的人才有資格單位導師。同時規(guī)定,導師最多只能帶兩名新員工,目的是確保成效。
而相應的對導師有相應的激勵政策:一是晉升限制,規(guī)定凡是沒有擔任過導師的人,不能得到提拔;二是給予導師補貼;三是開展年度“優(yōu)秀導師”評選活動,以及導師和新員工的“一對紅”評選活動,在公司年會上進行隆重表彰。這些措施,激發(fā)了老員工踴躍擔任導師的積極性,和帶好新員工的責任感。
導師除了對新員工進行工作上指導、崗位知識傳授外,還要給予新員工生活上的全方位指導和幫助,包括幫助解決外地員工的吃住安排,甚至化解情感方面的問題等。
三、與利益掛鉤
如何才能讓新員工主動學習、提高自己呢?采取的辦法是推行任職資格制度,并進行嚴格的考核,從而形成了對新員工培訓的有效激勵機制。任職資格制度的實施,較好地發(fā)揮了四個方面的作用:一是鏡子的作用,照出自己的問題;二是尺子的作用,量出與標準的差距;三是梯子的作用,知道自己該往什么方向發(fā)展和努力;四是駕照的作用,有新的崗位了,便可以應聘相應職位。
除了任職資格制度之外,還應通過嚴格的績效考核,運用薪酬分配這個重要手段,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識別最優(yōu)秀的人,給他們更多的資源、機會、薪酬和股票,以此牽引員工不停地向上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