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黑社會老大排行榜,2017年最新云南黑社會老大勢力排名
鎮(zhèn)雄人形容警界敗類范澤忠之惡,“只要提到‘范曉(別名)來了’小孩都不敢啼哭”;可對于王波,鎮(zhèn)雄人提都不敢提、看都不敢看,就怕這一眼無端給自己惹來殺身之禍……2005年至2006年,以王波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和以范澤忠為首的涉黑組織,為搶利益,爭當“老大”,互相“火并”,致團伙成員多人死傷。
出庭受審的主犯王波。
18名被告人受審!≤噾A 攝
昨天(1月24日),鎮(zhèn)雄老百姓感到很有安全感。旁聽完庭審,大家無不奔走相告,拍手稱快。因為,警方又為他們割去一顆“毒瘤”。
長期以來,當?shù)厝硕贾,?zhèn)雄有兩大涉黑幫派:一個是以鎮(zhèn)雄縣林業(yè)局林政稽查大隊隊長范澤忠為首、披著合法外衣的涉黑團伙;一個是以純“黑道”出身、身負重案曾兩“進宮”的王波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對于這兩大幫派,群眾深受其害,不敢言更不敢怒。
而隨著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上午對王波等18人犯罪團伙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4大罪名判處王波死刑,和去年8月3日,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8大罪名判處范澤忠死刑后,昭通兩大涉黑幫派徹底覆滅,當?shù)厝罕姵粤艘活w定心丸。
曾兩“進宮” 出手狠毒組成惡勢力集團
王波惡勢力犯罪集團,不得不先說王波其人。今年剛滿30歲的王波,經歷可謂相當“豐富”:1997年4月至2004年9月,王波因犯流氓罪和尋釁滋事罪兩次被判入獄,被強制戒毒4次、勞動教養(yǎng)一次。
出獄后,王波仍不思悔改,糾集鄭洪、翟思虎等人組成一個犯罪團伙,在外租房統(tǒng)一吃住,并購買刀具、火藥槍藏于出租房內,凡是有“行動”時大家都帶著刀槍一起出動。因王波夠狠、夠毒,手下成員對他都百依百順,尊稱他為“波哥”或“大爺”,逐漸形成以王波為首的犯罪集團。
2004 年5月,以鎮(zhèn)雄縣林業(yè)局林政稽查大隊隊長范澤忠為首的涉黑團伙出現(xiàn),范澤忠利用自己的民警身份,給手下兄弟帶來很多方便。這對純“黑道”出身的王波犯罪集團來說,帶來很大的沖擊和壓力!叭绻龠@樣下去,自己遲早要被范澤忠團伙吞并,只有壯大自己才能與范澤忠團伙對著干!庇谑,王波開始有意識地結識“朋友”。在此期間,王波結識另一犯罪集團的“老大”王松林。
“二王”合并 抗衡范澤忠團伙鋪死亡路
王松林,又名王林,鎮(zhèn)雄縣農民,2004年初“出道”。王松林長期與社會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勾結,通過開賭場、幫人討要賭債等方式賺錢,供不法分子吃喝玩樂。由于王松林心狠手辣,動輒使用武力,他身邊的人都不敢背叛,尊稱他為“林總”或“林哥”,后來逐漸形成以王松林為首,以周虎、李虹、張晉為骨干,以李曉、吳長雄、李潤平、張義普、馬金文等人為成員的犯罪團伙。
自2005年以來,王松林惡勢力團伙與范澤忠領導的涉黑組織多次發(fā)生沖突,互相砍殺對方成員。2005年5月,范澤忠團伙成員趙春被王松林團伙成員打傷后,兩個幫派數(shù)十人在鎮(zhèn)雄縣城南廣大橋聚眾持械斗毆,王松林的手下周虎被范澤忠的手下殺傷。
王波聽到消息后,“好心”前往看望周虎,由此認識了王松林、李虹等人。面對共同的“敵人”,在殘酷的“競爭”面前,使他們很快成為“好兄弟”,發(fā)誓要向范澤忠團伙尋仇,自此雙方關系日漸親密,手下成員也合二為一,最終形成以王波、王松林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共同與范澤忠涉黑組織抗衡。
2005 年5月底,壯大后的王波惡勢力犯罪集團首次出手,在鎮(zhèn)雄縣城的彭家瓦房,與范澤忠領導的涉黑組織成員“火并”。這次“火并”,兩個集團共組織了近百人參加,在當?shù)卦斐蓸O其惡劣的社會影響。通過這次“火并”,王波犯罪集團終于與范澤忠涉黑組織取得平等“地位”。但從此埋下范、王兩個團伙之間的仇恨,同時王波也親手為自己鋪設了死亡之路。
囂張比“惡” 瘋狂作案致1死10余傷
雖然范澤忠已陷身“黑道”,但他畢竟身著警服,有時也不敢太過放肆。但王波根本無所顧忌,因此在當?shù)厝罕娧壑,王波犯罪集團的惡劣程度要大大超過“黑老大”范澤忠。
當?shù)厝诵稳莘稘芍抑異海爸灰岬健稌裕▌e名)來了’小孩都不敢啼哭!笨蓪τ谕醪,當?shù)厝颂岫疾桓姨、看都不敢看,就怕這一眼無端給自己惹來殺身之禍。
王波犯罪集團目無法紀,在鎮(zhèn)雄縣城為所欲為、瘋狂作案、情節(jié)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涉嫌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等犯罪活動。作案過程中致死1人,致傷10余人,自己的多名團伙成員也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骨干成員李虹在2005年6月4日與范澤忠團伙的“火并”中被殺死。
為爭當鎮(zhèn)雄“老大”、爭奪“江山”,王波犯罪集團多次與范澤忠涉黑團伙“火并”,在檢察機關對王波提出的5項指控中,有4樁與范澤忠涉黑團伙的“火并”有關。
追捕“二王” “老大”王波束手就擒
2006年7月8日,在與范澤忠涉黑組織成員在人民公園外“火并”中,王波持火藥槍擊中對方團伙成員汪勤額部,致汪勤當場死亡。
當晚,鎮(zhèn)雄縣警方出動全部警力,鎖定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波。7月9日,警方抓獲躲藏在山林中的王波同伙吳忠,并查明具體情況。7月11日,經多方了解,得知王波躲藏在鎮(zhèn)雄縣潑機鎮(zhèn)大院子村一個同伙的家里,專案組立即驅車前往。專案組在貴州畢節(jié)的二郎關設下關卡不到3分鐘,王波騎著一輛二輪摩托車帶著其姘頭從潑機鎮(zhèn)朝貴州方向駛來,專案組人員立即將其堵住。男子自稱叫龍云,女子卻交待他叫龍洋,引起民警懷疑。另外,男子臉上的一顆痣和抓捕對象的位置一樣,且女子長相和所了解到的王波的姘頭吻合。男子一臉倦容,但語言閃爍,目光迷離,有逃跑跡象。于是,專案組人員當機立斷將其拿下。在帶回鎮(zhèn)雄的途中,男子才承認他是王波,并交待了犯罪經過,之后指認了現(xiàn)場,供出藏匿槍支和刀子的地方。
之后,王松林等17名犯罪嫌疑人悉數(shù)落網(wǎng)。
罪有應得 4大罪名判處王波死刑
2007年12月12日,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王波惡勢力犯罪集團,包括王波、王松林在內的18名團伙成員被控多種罪名。庭審當天,100余名群眾專程趕來旁聽,法庭內戒備森嚴。
王波等被押入法庭!≤噾A 攝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波兩次被判入獄刑滿釋放后,仍不思悔改,組織、指揮其犯罪集團多次持刀槍在縣城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稱霸一方,持槍殺害他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尋釁滋事罪,依法實行數(shù)罪并罰;王波在故意殺人犯罪中情節(jié)惡劣、手段殘忍,所犯罪行極其嚴重,又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王松林自2004年以來與社會上的一些不法分子長期勾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錢財供其犯罪集團開支,且?guī)ьI其他組織成員在縣城打架斗毆、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尋釁滋事,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且屬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新罪,應依法對其撤銷緩刑,與所犯的新罪實行數(shù)罪并罰。其他15名被告人積極參與犯罪集團多次實施犯罪活動,依法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據(jù)此,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主犯王波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汪吉余4萬元;以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王松林有期徒刑19年;沈成昆等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2年零6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徐廣、吳雍二人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 (記著車應華 段?紅 夏云南)
罪惡檔案
A、 2005年5月以來,范澤忠的手下宋逢源團伙成員與王松林團伙成員多次聚眾斗毆,其間多人被殺傷。5月13日,雙方在南廣公園發(fā)生械斗,周虎被宋逢源團伙砍成重傷。5月底的一天晚上,王松林、李虹等發(fā)現(xiàn)宋的手下成員王杰、宋登在縣委黨校,便帶領20余人到黨校與宋逢源團伙成員發(fā)生斗毆,并將張朝武家門窗打爛,后被“110”民警出警驅散。
B、 2005年6月4日,王松林團伙成員李虹被宋逢源等人殺死,王松林等聲稱要“血祭李虹”。后雙方在縣城“張記烙烤店”遭遇,雙方發(fā)生沖突,周虎用隨身攜帶的跳刀殺傷宋逢源,后回住處拿刀追砍宋逢源和王傲,致宋、王二人重傷。
C 、2006年7月8日,王波犯罪集團與范澤忠涉黑組織成員竟公然在地處縣城鬧市區(qū)的人民公園外“火并”。其中,王波持火藥槍擊中對方團伙成員汪勤額部,致汪勤當場死亡。
D、 2004年5月至2005年9月,王波、王松林犯罪集團成員還多次與范澤忠犯罪團伙成員在縣城內發(fā)生械斗,雙方成員均有不同程度受傷。王松林的手下周虎等砍傷無辜群眾王方,致其輕傷;申時波帶人將孫勇砍致輕微傷,并砍爛孫的麻將桌。
E 、2004年5月至2006年5月,王松林及其團伙成員還憑借黑惡勢力,插手民間糾紛,隨意毆打他人,尋釁滋事作案8起,致3人輕傷,多人不同程度受傷; 2006年6月,王波團伙成員沈成昆等3人持火藥槍和長刀到鎮(zhèn)雄縣城龍井路“勇靜”發(fā)廊,無故要求入股分紅,遭到業(yè)主拒絕后,3人竟打傷業(yè)主和服務員,搶走服務員馮曉(化名)180元現(xiàn)金和手機卡。
王波犯罪集團在當?shù)啬酥寥《加兄^大影響,特別是王波在鬧市區(qū)人民公園外槍殺對方團伙成員汪勤一情節(jié),惡劣程度被當?shù)厝罕娖毡檎J為是“超過2007年度震驚全國的‘黑老大’范澤忠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