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離校外出請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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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請假流程(根據(jù)校學字[XXXX]第XX號文件第八條之規(guī)定)
1.個人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理由、目的地、返校時間、并注明請假期間的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
2.正常學習期間,請假一天以內者由班主任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內者,請班主任、教學副院長依次簽署意見;請假一周以上者,還需要經(jīng)過教務處審批,并報學院學生科備案。雙休日、節(jié)假日期間,請班主任、院黨總支副書記依次簽署意見,并報學院學生科備案。
請假人姓名 系 別 班 級
請 假 理由

詳細目的地 目的地聯(lián)系電話
出 發(fā) 時間 返校時間 請 假 天 數(shù)
宿舍電話 個人移動電話
由于請假造成的誤課、缺考、安全事故等一系列責任由本人負責承擔。
本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父母是否同意(此欄班主任填寫,父母同意方能批假) 家長來電號碼
班主任
意 見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科
意 見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教學院
長意見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總 支
副書記
意 見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教務處
意 見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銷假時間 銷假教師

備注:本表一式兩份(含假期),辦理完所有手續(xù)后,一份留本人(轉交班長以備核對),一份交學院學生科保存?zhèn)浒负蠓娇呻x校。如日常請假一周以上者,本表一式三份,除本人及學生科外,需在教務處備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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