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總分
高中階段招生的錄取總分由“語文、數(shù)學、英語的原始分”、“物理、化學的換算分”和“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的等級獎勵分”以及“照顧分”四項相加組成。
1.“語文、數(shù)學、英語的原始分”:考生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考試卷面分數(shù)的相加值;
2.“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的等級獎勵分”:思品、歷史、地理、生物、體育成績達到A等級的,每科獎勵5分;達到B等級的,每科獎勵2分;達到C和D等級的, 不享受獎勵分;地理、生物重考的,不享受獎勵分;體育免考的,不享受獎勵分;
3.“物理、化學的換算分”:理、化學科分別以卷面成績的30%、20%換算成的分數(shù);
4.“照顧分”:根據(jù)《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寧德市教育局關于調整200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顧政策的通知》(寧政辦〔2009〕77號)和《寧德市教育局關于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級中學的優(yōu)待辦法》(寧教中〔2013〕37號)的有關規(guī)定,對照顧對象所照顧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