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qū)(示范園區(qū))教育局,各直屬中學、民辦學校: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扎實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確保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政策
(一)錄取的基本條件
普通高中錄取,考生須達到以下基本條件:
1.符合我市中考報名條件、在我市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
2.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成績達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
3.全面發(fā)展,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普通高中錄取要求。
(二)錄取原則和依據
普通高中錄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依據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總分(省統考各科目成績+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體育考試成績+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統考各科目成績等級總值(將省統考各科目成績等級按照A、B、C、D分別為4、3、2、1賦值,各等級值之和即為等級總值);三是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等級總值(將各維度評價等級按照A、B、C、D分別為4、3、2、1賦值,各等級值之和即為等級總值);四是考生志愿。
各批次學校錄取,當最后一名考生畢業(yè)學業(yè)考試總分并列時,先比較省統考各科目成績等級總值,再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總值,如仍不能區(qū)分則一并錄取。
(三)考試成績呈現方式
1.省統考各科目成績
,省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思想品德與歷史、物理與化學成績仍按原始分和等級相結合的方式呈現。每一科目均按照考生成績排序,前30%(含30%,下同)考生成績?yōu)锳等級;31-60%的考生成績?yōu)锽等級;61-80%的考生成績?yōu)镃等級;80%以后的考生成績?yōu)镈等級。
2.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
理科(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滿分10分,以考生實際得分計入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總分,并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實踐與創(chuàng)新”維度的實證材料。
3.體育考試成績
體育考試滿分50分,以考生實際得分計入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總分,并作為綜合素質評價“運動與健康”維度的實證材料。
(四)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公民道德素養(yǎng)、學習態(tài)度與能力、實踐與創(chuàng)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學生基礎性發(fā)展目標五個維度。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價等級”兩部分組成。綜合評語主要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評語要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fā)展?jié)撃堋>C合素質五個維度的評價結果,除公民道德素養(yǎng)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外,其他維度以等級方式呈現,分為A、B、C、D四等。
(五)考生志愿填報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繼續(xù)實行知分填報志愿。中考成績公布后,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網上填報志愿。
填報志愿前,考生可通過馬鞍山市中考中招網查詢自己的中考成績及在本考區(qū)、本校的排名情況。
(六)計劃類別與收費
在市區(qū)省示范高中擴招與統招并軌的基礎上,再將市區(qū)市示范高中、一般公辦高中擴招與統招并軌。并軌后的收費按照省里核定的高中統招收費標準執(zhí)行。
,市區(qū)民辦高中的招生計劃也不再區(qū)分統招和擴招,其收費仍執(zhí)行市里核定的標準。
,各縣公辦高中招生計劃仍按照省教育廳規(guī)定的比例(83:17)分為統招和擴招兩類,并按照省里核定的相應標準收費。
為推進普職融通、適應建立現代職業(yè)教育體系和應用型本科對口升學形勢要求,,我市國家級示范中等職業(yè)學校(市工業(yè)學校、皖江職業(yè)教育中心等)將招收“對口”升學班和“3+4”本科直升班,在普通高中批次之后增加一個批次進行錄取。凡達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及線下20分以內的應歷屆考生,均可填報該批次志愿。被錄取的學生將按照政策規(guī)定享受免收學費和國家助學金。
二、市區(qū)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一)市區(qū)普通高中錄取批次與志愿設置
本著科學合理、公平公正、便于理解和操作的原則,對普通高中錄取批次與志愿設置進行了調整和完善。的錄取批次、志愿設置情況如下:
1.提前批次。市二中縣域班、國際班,安工大附中藝術班(含中馬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視覺藝術班,市外國語學?粘税、英語課程選修班,丹陽中學市區(qū)招收體育與藝術特色班等特色班類計劃和省示范高中特長生類計劃以及中加雙語學校、二中鄭蒲港分校、松源培正學校市內自主招生計劃在此批次錄取。
設置特長生、特色班、自主招生三類志愿,考生可以兼報但只能被一所學校錄取。錄取順序是:特長生、特色班、自主招生。填報特長生、特色班的考生必須事先通過招生學?己瞬⑦_到規(guī)定要求。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xù)參加后續(xù)批次的志愿填報。
該批次錄取結束后,除市二中縣域班、國際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面向三縣的計劃)、視覺藝術班,中加雙語學校、二中鄭蒲港分校自主招生、松源培正學校(面向三縣的計劃)外,其他缺額計劃將并入相應的后續(xù)批次進行錄取。
2.第一批次。市區(qū)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在此批次錄取。設置A、B、C、D四個省示范高中平行志愿,并分初中學校在分配到校的指標限額內,按照 “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該批次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計劃(含提前批次特長生缺額計劃)將及時公布,并面向市區(qū)考生公開征集志愿補錄。如缺額的省示范高中不止一所,則補錄時實行平行志愿設置和投檔。
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在此批次錄取。設置A、B、C、D四個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規(guī)則進行投檔錄取。
該批次錄取結束后,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未完成的計劃將及時公布,并面向市區(qū)考生公開征集志愿補錄。如缺額的學校不止一所,則補錄時實行平行志愿設置和投檔。
4.第三批次。市國家級示范中等職業(yè)學校(市工業(yè)學校、皖江職業(yè)教育中心學校等)“對口”升學班、“3+4”本科直升班招生計劃在此批次錄取。設置A、B兩個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規(guī)則進行投檔錄取。
(二)市區(qū)省示范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馬鞍山市2011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馬教〔2011〕65號)等文件精神,市區(qū)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100%分配到市區(qū)各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下同)。
1.“指標生”分配計算方法。省示范高中指標生分配計算方法如下: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給某初中的指標=該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數×〔(該初中畢業(yè)班學生數÷全市初中畢業(yè)生總數)×53%+(2010年該初中升入該省示范高中學生數÷2010年該省示范高中計劃數)×45%〕
另外2%是安排給民辦初中的促進指標,將依據各民辦初中畢業(yè)生占整個民辦初中畢業(yè)生總數的比例進行分配。
市二中國際班的招生計劃,將參照省示范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進行分配。
博望區(qū)學?既胧∈痉陡咧谢鶖祬⒖2013年博望區(qū)學校中考錄取市區(qū)省示范高中情況確定。
2.各省示范高中分配的招生計劃數。市二中招生總計劃936人,扣除體育和藝術特長生計劃后分配到各初中(報名點)。紅星中學招生總計劃936人,扣除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計劃后分配到各初中(報名點)。安工大附中招生總計劃728人,扣除藝術特色班和體育科技特長生計劃后分配到各初中(報名點)。市二十二中招生總計劃728人,扣除面向市區(qū)招生的宏志生和體育科技藝術特長生計劃后分配到各初中(報名點)。指標分配具體情況見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