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中專院校招生入學戶口遷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遷出申請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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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模式: 審核件
審批事項: 大中專院校招生入學戶口遷出申請
事項編碼: 100107N039
審批類型: 非行政許可
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guī)定》(試行)。
申請條件: 大中專院校招生入學
申請材料: 1、蓋有“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入學通知書》或蓋有“本校是省教育廳或市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具有中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中專學校”的《錄取通知書》
2、遷移人居民身份證
3、遷移人戶口簿
辦理流程: 網上申請流程:
1、本人網上填寫戶口遷出申請表;
2、派出所(含辦證中心)預審查同意快遞郵件或窗口現(xiàn)場辦理;
3、本人郵遞證明材料(證件類原件還需復印件)到辦證中心;
4、派出所(含辦證中心)辦結郵遞戶口本等原證件。
窗口現(xiàn)場申請流程:
窗口受理、審查證明材料、辦結。
辦理期限: 1個(工作日)
時限說明: 承諾時間不包含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現(xiàn)場勘查、補件、上報(轉報)、郵寄等步驟所需要的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受理部門: 戶政
受理地址: 金華市婺城區(qū)環(huán)城西路2888號火車西站以北500米西側
受理時間: 正常工作日內
聯(lián)系方式: 0579-82290577
監(jiān)督投訴: 0579-8229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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