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生登記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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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門 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詢單位 省、市、縣公安機關治安、戶政部門

辦理相關信息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辦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辦理收費:居民戶口簿:6元/本;更換居民戶口簿封面3元/本、內(nèi)頁0.5元/張
收費依據(jù):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公布公安系統(tǒng)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目錄的通知》(蘇價費[2002]224號、蘇財綜[2002]90號)

辦理流程
監(jiān)護人在嬰兒出生一個月內(nèi),持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書》等到常住戶口登記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既可隨父也可隨母辦理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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