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夫妻投靠入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市
(4)隨父
(5)離婚人員回原籍入戶
(6)已安排在外地就業(yè)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辭(退)職回原籍入戶
(7)購房入戶
(8)連續(xù)暫住七年以上人員
(9)外國人、外籍華人、無國籍人、華僑、臺灣居民入籍入戶
(10)招生
(11)本市生源大、中專學生畢業(yè)回遷
(12)退學回遷
(13)工作調(diào)動
(14)招工、招聘
(15)異地大、中專生畢業(yè)分配
(16)優(yōu)秀農(nóng)民工
(17)農(nóng)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zhèn)
(18)異地安置的復退軍人
(19)轉(zhuǎn)業(yè)軍人
(20)隨軍家屬
(21)本科畢業(yè)生自謀職業(yè)
(22)投資
(23)捐資
(24)離退休干部異地安置
注:情況1到12到各派出所辦理即可,情況12后面的需到市局辦理
辦理材料
(1)夫妻投靠入
所需材料:
1、夫妻雙方入戶申請書;
2、身份證;
3、結婚證;
4、《計劃生育證明書》或《計劃生育證明服務證》(違反計劃生育的,應在該證中列明“已全額繳清社會撫養(yǎng)費”,并附“繳費單據(jù)”),男性滿55周歲、女性滿50周歲免提供計劃生育證明;
5、有子女的附小孩出生醫(yī)學證明及節(jié)育證;
6、遷出地及遷入地戶口簿。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
所需材料:
1、父母及子女申請書;
2、申請人和所投靠的子女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況和雙方關系證明。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市
1、父母及子女入戶申請書;
2、身份證;
3、結婚證;
4、《計劃生育證明書》或《計劃生育證明服務證》(違反計劃生育的,應在該證中列明“已全額繳清社會撫養(yǎng)費”,并附“繳費單據(jù)”);
5、小孩出生醫(yī)學證明;
6、節(jié)育證;
7、遷出地及遷入地戶口簿;
8、小孩已滿16周歲的,提供本市在學證明。
汕頭市各種情況戶口遷入材料一覽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辦理地點
汕頭市龍湖派出所
地址:長江路
電話:(0754)88165103
汕頭市谷饒派出所
地址:汕頭市潮陽區(qū)
電話:(0754)87617381
汕頭市峽山派出所
地址:峽山街道
電話:(0754)87768383
濱海派出所
地址:濱海街道
電話:(0754)8787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