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廣州異地中考招生比例達8%,面向非本地戶籍學生
廣州公辦高中將拿出8%的學位,面向非本地戶籍學生招生。這是日前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廣州市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中明確的。
“隨遷子女”是指跟隨父親或母親在廣州市生活、就學的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市戶籍就業(yè)人員子女。他們在廣州參加異地中考須符合“四個三”條件:在廣州市的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連續(xù)三年、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連續(xù)三年和按照國家規(guī)定在廣州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三年,以及隨遷子女在廣州市具有完整三年初中學籍。
方案為何將比例定為8%?廣州市教育局局長屈哨兵介紹,根據(jù)歷史數(shù)據(jù),近年廣州公辦普通高中招收非本市戶籍學生的比例平均數(shù)約為8.1%。“設置8%的比例,既能較好地保障非本市戶籍學生在穗升學的需求,又沒有對本市戶籍學生帶來更大沖擊。”屈哨兵表示,下一步隨著公辦普通高中學位的增加,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就讀比例也應同步增加。
由于廣州目前已有約3萬非本市戶籍學生在初中學校就讀,因此,方案還特別設置了3年過渡期(—)。過渡期內(nèi),非廣州戶籍學生的錄取比例按8%執(zhí)行,但不受《實施方案》中“四個三”的條件限制。
廣東廣州中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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