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共有19個地區(qū)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記者從青海省人社廳了解到,2015年4月起,全省月最低工資平均標準調整為1260元,比上年增長15.9%。
行政區(qū)類別 月最低工資標準 時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青海省調整方案,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8元。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包含三個部分,一是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二是勞動者平均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三是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yè)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qū)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yè)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yè)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jiān)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