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慶市人社局公布了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一、最低工資標準一檔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2.5元/小時。適用范圍為萬州區(qū)、黔江區(qū)、涪陵區(qū)、渝中區(qū)、大渡口區(qū)、江北區(qū)、沙坪壩區(qū)、九龍坡區(qū)、南岸區(qū)、北碚區(qū)、渝北區(qū)、巴南區(qū)、長壽區(qū)、江津區(qū)、合川區(qū)、永川區(qū)、南川區(qū)、綦江區(qū)、大足區(qū)、潼南縣、銅梁縣、榮昌縣、璧山縣等23個區(qū)縣及北部新區(qū)、萬盛經(jīng)開區(qū)。相對于之前的1050元/月的標準,此次增幅為19%。
二、最低工資標準二檔為11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1.5元/小時。適用范圍為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云陽縣、奉節(jié)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5個縣(自治縣)。 相對于之前950元/月的標準,此次增幅為21%。
三、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nèi)提供正常勞動所應(yīng)該取得的勞動報酬的最低限額,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huán)境下的津貼;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規(guī)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上述標準自1月1日起執(zhí)行,5月1日公布的標準不再執(zhí)行。各用人單位應(yīng)在標準發(fā)布后10日內(nèi)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