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考招生簡章,招生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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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招”的要求,鞏固“陽光工程”成果,做好學校2015年招生工作,保證選拔符合培養(yǎng)要求的新生,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學校全稱:閩江師范高等?茖W校(國標代碼:14490)

二、 校 址:福州上街大學城學府南路1號

三、 辦學層次:?

四、 辦學類型:公辦市屬普通高等學校

五、 頒發(fā)的學歷證書:

學生在規(guī)定年限內修完規(guī)定課程,達到規(guī)定畢業(yè)學分,頒發(fā)福建省教育廳統(tǒng)一印制、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飘厴I(yè)證書,畢業(yè)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學校名稱:閩江師范高等?茖W校。

六、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

七、 招生專業(yè)及招生地區(qū)

師范類專業(yè):初等教育、初等教育(中文與書法方向)、學前教育、英語教育、語文教育、音樂教育、舞蹈教育、數(shù)學教育;

普通類專業(yè):行政管理、導游、文秘、心理咨詢、軟件技術、應用英語、社會工作、計算機應用技術(網絡應用方向)。

2015年主要面向福建、同時面向山西、安徽、河南、廣西、貴州、云南、甘肅、湖北、湖南、廣東招收高中畢業(yè)生。

  八、 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將在我們學校招生辦網頁上公布,計劃數(shù)以各省、市招生辦公布的為準。

九、男女生比例: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生入學后將進行身體復查,對高考中隱瞞身體狀況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處理。

十一、收費標準

1、學費

專 業(yè)

初等教育、初等教育(中文與書法方向)、舞蹈教育、音樂教育、學前教育(本校辦學點)、英語教育、行政管理、導游、文秘、應用英語、心理咨詢、社會工作、計算機應用技術(網絡應用方向)

軟件

技術

學前教育(福建華南女子職業(yè)學院辦學點)

學費

(元/學年)

6000

8000

8500



以上學費按照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2000]費字245號文核定標準范圍收取。住宿費分別按照按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費[2006]418號、閩價費[2007]74號、閩價費[2009]345號制定的標準進行收費。學生退費按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2006]費154號文規(guī)定辦理。

2、住宿費:按專業(yè)統(tǒng)一安排住宿,無空調的學生公寓按每生每年900元收取,有空調的按每生每年970元收取.

十二、 錄取原則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全校招生錄取工作,重大和特殊事項需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學校招生辦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2、招生錄取按教育部規(guī)定實行“院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

3、錄取新生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試成績?yōu)橹,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4、錄取辦法

報考學前教育、英語教育、初等教育、初等教育(中文與書法方向)、行政管理、導游、文秘、心理咨詢、軟件技術、應用英語、社會工作、計算機應用技術(網絡應用方向)專業(yè)的考生,不需要參加面試,按照高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報考音樂教育、舞蹈教育專業(yè)的考生,必須參加各省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達到全省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專科合格線以上,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十三、紀律檢查

招生期間,學校成立的招生監(jiān)察小組,負責監(jiān)察招生工作人員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檢查出檔考生的調配以及錄取新生的情況。招生錄取期間設立招生舉報專線電話,接受考生舉報和咨詢。

十四、獎、貸、助學金制度

1、獎學金:按國家規(guī)定每年評選一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金額分別為8000元、5000元、4000元、2500元;學校設立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依據(jù)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評定條件,每學年評獎一次,約有30%的學生可獲獎學金。

2、勤工儉學:學校將盡可能開辟勤工儉學渠道,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崗位。

3、經濟困難學生 “減、免、緩”交學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依據(jù)相應程序向學校提出減、免、緩交學費的申請。

4、生源地助學貸款:從2011年秋季起,考上我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憑《高考錄取通知書》,可在生源地申請助學貸款。貸款的新生可以通過縣區(qū)資助管理中心在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農信社營業(yè)機構辦理。學生只需簽訂一次貸款合同,就可申請到每生每學年6000元的貸款。貸款將按年度分次發(fā)放,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0年來確定,最長為14年。

十五、 本章程由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91-23510071

申訴電話:0591-23510070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40 14:00-17:00

傳 真:0591-23510071

聯(lián) 系 人: 陳老師楊老師

學校地址:福州上街大學城學府南路1號(福建師大南門對面)(郵編:350108)

E-Mail:mjszzsb@163.com

網 址:http://www.fzjy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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