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音樂室管理人員,應熱愛音樂事業(yè),認真學習,努力提高業(yè)務水平,盡職盡責做好音樂室的管理工作。
一、愛護教室內的公物,保管好室內器材物品,做好財物帳,做到帳目清楚。
二、嚴格遵守學校音樂室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切實做好音樂室內軟硬設施的防火、防盜、防潮、防曬、防塵、防蟲、防毒和清潔衛(wèi)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學校音樂室的絕對安全和整潔。
三、使用音樂教室后應切斷所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
四、每次使用后,督促使用者應在使用情況登記簿上認真登記。
五、執(zhí)行學校有關音樂室的工作計劃,負責音樂室內設備的具體管理工作。
六、根據(jù)教育和教學的需要,配合學校訂購必要的音樂器材及相關書籍。
七、有責任對進入音樂室內的一切人員進行登記及對損壞室內設備的行為及時制止。
八、嚴格遵守音樂室及音樂器材的借用手續(xù),嚴禁不經(jīng)批準將室內器材借出音樂室外。
九、積極主動地協(xié)助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充分發(fā)揮設備的效益。
十、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應辦理交接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