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全面統(tǒng)籌資助項目,合理安排資助資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困難,順利完成學業(yè),現(xiàn)將一學年資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資助的統(tǒng)籌性。資助工作應堅持“困難分級認定、資金統(tǒng)籌安排、學生分類資助、動態(tài)跟蹤管理”原則,根據不同困難級別學生科學設計相應級別的資助方案。在資助過程中,堅持“保障性資助”與“發(fā)展性資助”相結合,重點資助與全面資助相結合,避免出現(xiàn)資助強度不均情況,切實有效地幫助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資助金額上,優(yōu)先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減免學費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以社會團體、企業(yè)和個人設立的獎助學金為補充,共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yè)。
(二)資助的“三公”性。資助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審核要實事求是、公開公示、逐級認定;在資助項目申報過程,要實行公開申報、審核公示,確保資助工作的透明性。
(三)資助的連續(xù)性。在社會助學金項目的資助,考慮資助連續(xù)性,除有特別資助條件外,原則上連續(xù)資助四年,中途不進行替換。
(四)資助的發(fā)展性。資助活動要堅持資助與育人相結合,解決實際問題與解決思想問題相結合,做到物質上幫助學生,精神上培育學生,能力上鍛煉學生,加強受助學生的勵志教育、感恩教育、誠信教育,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全面發(fā)展。
二、注意事項
(一)各學院要通過班級、年級會議、文件張貼等形式,廣泛宣傳,讓所有學生了解本學年的有關資助工作。
(二)為培養(yǎng)學生的公益之心、感恩之情,受助學生自發(fā)組建了學生愛心聯(lián)盟,社會獎助學金受助學生獲得資助的同時也成為學生愛心聯(lián)盟相應愛心社團成員。根據申請承諾,每位受到國家和社會獎助學金幫助的學生自發(fā)為社會服務不少于10個小時的公益時數,請各學院在日常學習生活中協(xié)助學生落實承諾,并將相關學生公益時數上傳到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
(三)不同困難等級學生的資助方式:
學費資助方式選擇 | 生活費資助方式選擇 | |
特別困難等級學生 | 1.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 2.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貸款額度8000元; 3.可以申請學費減免; 4.可以申請額度較高的社會獎助學金。 | 1.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400元/月; 2.可以申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
困難等級學生 | 1.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 2.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貸款額度8000元; 3.可以申請社會獎助學金。 | 1.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250元/月; 2.可以申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
(四)學生助學管理中心郵箱:zxgl@fjnu.edu.cn電話:22867247
三、非資助項目材料和信息的報送
(一)受助學生情況反饋(2012級、2013級、2014級)
為了更好地落實資助項目,讓受助學生學會感恩,學會反饋。每位2014-2015學年受助的學生,填寫一份《福建師范大學受助學生情況反饋表》,向資助方反饋一學年來自己在學習、生活、工作以及社會實踐的情況。
1.資助對象:2014-2015學年所有社會獎助學金的受助學生(關心下一代興業(yè)獎學金、興業(yè)銀行慈善助學金、楊勇輝、楊勇澤昆仲專項基金、羅利獎學金、真維斯大學生助學基金,施學共教育基金,民建.漢生愛心助學金,離休干部黨總支助學金)。
2.填寫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幾個事項:
①“助學金名稱”要寫全稱,可以參照上述名稱;
②每份反饋表只填寫一個獎助學金名稱。部分同學同時獲得兩項或兩項以上獎助學金的,可以將相同的反饋內容用于不同的獎助學金項目;
③“獲助時間”統(tǒng)一填:2014-2015學年;
④實踐內容填寫要規(guī)范。實踐的內容具體指:本學年參加學校志愿者活動或者社會公益活動的內容;
⑤《福建師范大學受助學生情況反饋表》是受資助學生一年的總結,不僅僅是感謝信,要求學生以第一人稱“本人”的語氣描述匯報自己本學年在學習、工作、生活、社會實踐中的情況,不少于500字;
⑥統(tǒng)一用電子版(切勿抄襲),可自行調整字體、行間距(格式為宋體,小四,段落25磅),但不改變表格格式,表格用A4紙正反面打印。
3.報送材料:《福建師范大學受助學生情況反饋表》。
4.報送時間:10月16日前送至學生助學管理中心。
(二)2015級師范類(基地班)和其他年級大類招生分專業(yè)到師范類(基地班)專業(yè)的師范類(基地班)學生專項獎學金
1.補助標準:100元/月。
2.報送的年級:2015級師范類(基地班)學生和其他年級大類招生分專業(yè)到師范類(基地班)專業(yè)的學生(往年未報送過)。
3.報送材料:《福建師大師范專業(yè)普通獎學金名單表》(一式三份,表格請到學工處網站助學工作表格處下載)提交到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并將電子版發(fā)送到郵箱:zxgl@fjnu.edu.cn,在郵件標題上標注“學院級師范生獎學金”(往年提交過的不需要再提交)。
4.報送時間:10月20日前。
5.注意事項:往年已經報送過的年級請勿重復報送,大類招生的年級分專業(yè)后方可報送。
四、國家和社會獎助學金項目(操作流程請到學工處下載中心下載)
(一)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另行通知)
(二)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由省級財政和學校共同出資設立,學校承擔的部分由學校按規(guī)定從學費收入或事業(yè)收入中提取經費安排,用于資助高校全日制本?疲ê呗殻┰谛I械募彝ソ洕щy學生,資助面約占在校生的20%左右。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每年按10個月計算。在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符合有關條件的可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1.資助對象:
認定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等級的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等級的學生。
2.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2014-2015學年未受到紀律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根據《福建師范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確認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校生活節(jié)儉,無不良消費習慣。認定為特困等級的學生申請4000元,認定為困難等級的學生申請2500元。
4.申請流程: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申請→年級審核→學院審核并公示→學校公示審批。
5.報送材料:
《福建師范大學國家助學金發(fā)放表》(一式三十份,以學院為單位從系統(tǒng)導出,其中30份金額需將獲得學生的金額修改為400元或250元,用于每個月發(fā)放(每月財務需要3份);金額為4000元和2500元的一式一份,用于存檔。
6.報送時間:10月20日前將有關材料送交至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審核。
五、社會獎助學金
(一)“民建?漢生”愛心助學金
1.資助人數及金額:
資助100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名資助金額2500元。
2.資助條件:
(1)2014-2015學年“民建?漢生”愛心助學金獲得者,符合繼續(xù)資助條件者(名單詳見附件1);
(2)未出現(xiàn)終止條款的情形;
(3)每學年完成公益活動時間不少于10小時。
3.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者,終止資助:
(1)觸犯國家法律或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到刑事處罰或警告(含)以上處分者;
(2)學習不努力,考試有不及格科目者;
(3)生活不節(jié)儉,或從事其他不正當行為者;
(4)參加公益活動時間數少于10小時者;
(5)故意隱瞞或虛報家庭經濟收入者;
(6)因故中途退學、休學者;
(7)家庭經濟條件好轉,未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者。
4.申請程序:
(1)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向各學院分配名額,符合條件的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填寫《福建師范大學“民建?漢生”愛心助學金申請表》,經學院審核并公示后,報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如有受助學生被終止資助的,填寫《福建師范大學“民建?漢生”愛心助學金終止資助情況表》(表格請到學生工作處下載中心下載)。由此產生的空余名額,由學院根據申請資助條件,在同年級遴選其他符合資助對象的學生作為新的資助對象。
(2)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根據學院提交的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復核,經公示無異議后,將確定的受助學生情況報送出資人黃衛(wèi)東先生和民建福建省委備案。
5.資金的管理與發(fā)放:
(1)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將助學金以銀行轉賬的形式(中國建設銀行福州市倉山支行)向受資助學生本人提供的中國建設銀行賬號發(fā)放助學金。
(2)受助學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如未收到助學金,可向學校查詢,查詢電話:22867247。
(3)受助學生接受資助的學年度結束時,填寫《福建師范大學受助學生情況反饋表》,報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匯總并報送資助方。
(4)申請學生所填資料必須反映本人真實情況,如有弄虛作假者,將追回已發(fā)放的助學金,并根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分。
6.申請流程: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申請→班級評議→學院審核并公示→學校復核并公示。
7.報送材料:
(1)《福建師范大學“民建?漢生”愛心助學金申請表》(一式一份,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申請,學院審核后再打。
(2)《福建師范大學“民建?漢生”愛心助學金發(fā)放表》(一式三份,學院審核后統(tǒng)一打。;
(3)2014-2015學年受到資助學生的《福建師范大學受助學生情況反饋表》(一式一份,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在“獎助學金”??“獎助學金反饋”中進行填寫)。
6.報送時間:10月19日前將有關材料送交至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審核。
(二)興業(yè)慈善助學金
1.資助名額及金額:
資助100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名4000元。
2.對象、條件:
(1)家庭貧困、生活困難、學習勤奮、成績良好(學生素質綜合考評成績前50%)、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的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2014-2015學年接受資助學生如參加公益活動時間達到10個小時者,可繼續(xù)接受該項目資助;
(3)承諾本學年參加公益活動不少于10小時。
3.申請流程為: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申請→班級評議→學院審核并公示→學校復核并公示。
4.報送材料:
(1)《興業(yè)銀行慈善助學金申請表》(一式三份,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填寫,學院審核后再打印);
(2)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興業(yè)銀行制作銀行卡用,并在身份證上用鉛筆備注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
(3)《單位代理開立個人賬戶申請書》(學生工作處下載中心下載,電子版一份發(fā)送到zxgl@fjnu.edu.cn,只需填寫,客戶姓名、交易金額、證件種類、證件號碼、有效期限至、國籍、性別、手機號碼、地址、郵編、職業(yè)、發(fā)證機關。
5.報送時間:10月19日前將有關材料送交至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審核。
(三)楊勇輝、楊勇澤昆仲專項基金
1.資助名額及金額:
資助278名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名1800元。
2.資助條件:
(1)熱愛祖國,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未受過處分;
(2)勤奮學習,學習成績良好,無不及格重修科目;
(3)家庭經濟困難。同等條件下根據學生的困難程度評定;
(4)未得到社會其他機構資助;
(5)2014-2015學年接受資助學生如參加公益活動時間達到10個小時者,可繼續(xù)接受該項目資助;
(6)承諾本學年參加公益活動不少于10小時。
3.申請流程: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申請→班級評議→學院審核并公示→學校復核并公示。
4.報送材料:
(1)《楊勇輝、楊勇澤昆仲專項基金申請表》(一式一份,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填寫,學院審核后再打。
(2)《楊勇輝、楊勇澤昆仲專項基金發(fā)放表》(一式三份,學院審核后統(tǒng)一導出打。
5.報送時間:10月19日前將有關材料送交至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審核。
(四)宏利助學金
1.資助名額及金額:資助10名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人每年3600元。
2.資助對象: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該項目為持續(xù)資助項目,資助名單名額詳見附件2)。
3.申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道德品質良好;
(2)生活簡樸,學習成績優(yōu)秀,無不良消費習慣;
(3)承諾本學年參加公益活動不少于10小時。
4.申請流程為: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申請→班級評議→學院審核并公示→學校公示審批。
5.報送材料:
(1)《宏利助學金申請表》(一式一份,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填寫,學院審核后再打。
(2)《宏利助學金發(fā)放表》(一式三份,學院審核后統(tǒng)一導出打。
6.報送時間:10月19日前將有關材料送交至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審核。
(五)真維斯大學生助學基金
1.資助的對象:資助26名已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014-2015學年已資助學生,名單詳見附件3)和13名2015級本科學生。
2.資助條件和金額:
(1)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生;
(2)遵守國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道德品質良好;
(3)遵守本規(guī)則中的相關規(guī)定;
(4)父母均為農民,家庭經濟貧困,無力支付大學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用;
(5)生活儉樸,承諾參加真維斯希望工程社會實踐活動;
(6)學習勤奮,成績優(yōu)良。申請人為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的,上學年學習成績排名不低于本專業(yè)總排名前70%;
(7)能夠按照《真維斯希望工程社會實踐活動實施方案》參加實踐活動;
(8)承諾在校期間加入學校的公益性學生社團,參與公益互助和社會實踐活動;畢業(yè)后參加中國青基會“公益一日捐活動”。
去年已接受資助的學生:每人每學年2000元。2014-2015學年已經受助的學生,在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參加公益活動以及在真維斯店鋪社會實踐表現(xiàn)等方面考評合格,原則上不替換資助人選,予以繼續(xù)資助。對于退、休學、征兵或者在學習、公益活動及社會實踐方面未達到要求,即考評不合格者,終止對其繼續(xù)資助。終止資助的學生,請學院到學工處下載中心下載填報《“真維斯大學生助學金”終止資助學生統(tǒng)計表》,同時在本年級來自農村的學生中另行選拔增補。
新資助對象:來自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期間經審核合格的學生可連續(xù)3年,每人每學年資助金額為4000元。
3.評選程序和時間安排:
(1)去年已資助今年仍符合條件的學生,凡符合條件者10月16日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進行申請(評選辦法詳見學生手冊)。
(2)新資助學生評選工作實行學生申請、班級評議、學院審核并公示,經學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復核、省青基會和福建省真維斯公司共同遴選確定并公示的程序。學院根據評選條件和下達名額按1:2比例推薦人選進行面試遴選,推薦人選請先到學生工作處下載中心下載填寫《真維斯大學生助學基金申請表》(一式一份),于10月16日上午12:00之前讓學生本人填寫后將表格送到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由學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省青基會和福建省真維斯公司于10月下旬之前組織面試,確定新增資助人選。名單確定后,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通過學工處網站等方式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學院組織再相關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進行申請。
4.注意事項:
(1)真維斯大學生助學基金受助生必須參加并完成真維斯店鋪80個小時的勤工助學時間和20個小時的社會公益活動時間,各學院推薦新增資助初選人選應充分考慮受助學生的學業(yè)安排、個人素質、身體狀況等因素。
(2)為了保證將資助款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各學院應深入了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合理分配,確保資助落實到表現(xiàn)好、最需要、最困難的學生身上。
5.提交相關表格:
(1)《真維斯大學生助學基金申請表》(一式三份,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填寫,學院審核后再打。
(2)《真維斯大學生助學基金發(fā)放表》(一式三份,學院審核后統(tǒng)一導出打。。
6.報送時間:10月23日將有關材料送交至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審核。
(六)關心下一代興業(yè)獎學金
1.資助名額及金額:
資助70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名1000元。
2.對象、條件:
(1)獎勵已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的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全日制畢業(yè)班學生。福建省革命老區(qū)、貧困山區(qū)和少數民族地區(qū)(來自上杭、長汀、連城、武平、壽寧、周寧、屏南、柘榮等老區(qū)重點縣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2)2014-2015學年接受資助學生如參加公益活動時間達到10個小時者,如繼續(xù)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可繼續(xù)接受該項目資助;
(3)遵守國家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未受過處分;
(4)承諾本學年參加公益活動不少于10小時者。
3.申請流程:
(1)報考并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家庭經濟困難畢業(yè)生,憑借報名繳費相關憑證,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申請?zhí)顚憽陡=◣煼洞髮W關心下一代興業(yè)獎學金申請表》,經班級評議、學院審核并公示3日后,于11月6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
(2)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對推薦名單進行評審,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將受助學生名單報送理事會審批。
(3)名單確定后,獎學金以銀行轉賬的形式,轉入受助學生本人在福州市開戶的中國建設銀行存折或賬號中。
4.報送材料:
(1)《關心下一代興業(yè)獎學金申請表》(一式一份,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填寫,學院審核后才再打印,附上研究生報名繳費相關憑證);
(2)《關心下一代興業(yè)獎學金發(fā)放表》(一式三份,學院審核后統(tǒng)一導出打印)。
5.報送時間:11月6日前將有關材料送交至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審核。
(七)象嶼集團獎學金
為進一步加強校企合作,激勵廣大青年學生努力學習、刻苦鉆研、不斷創(chuàng)新,2011年6月,廈門象嶼集團有限公司每年提供10萬元用于設立“象嶼集團獎學金”,首期運行3年。2015年1月廈門象嶼集團有限公司再次注資30萬元實施第二期資助,為期3年,F(xiàn)將2014-2015學年“象嶼集團獎學金”評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獎勵對象:
獎勵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的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全日制畢業(yè)班學生。
2.獎勵名額及金額:
獎勵100名家庭經濟困難畢業(yè)生,每名學生獎勵金額為1000元。其中經濟學院20名左右家庭經濟困難畢業(yè)生(名額分配詳見附件)。
3.評選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道德品質良好,未受過紀律處分;
(2)學習態(tài)度端正,勤奮刻苦,成績優(yōu)良;
(3)參加碩士研究生報名的家庭經濟困難畢業(yè)生;
(4)熱心公益事業(yè),承諾每學年參加公益活動時間不少于10小時。
4.申請流程:
(1)報考并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家庭經濟困難畢業(yè)生,憑借報名繳費正式發(fā)票(或相關憑證),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申請?zhí)顚憽陡=◣煼洞髮W象嶼集團獎學金申請表》,經班級評議、學院審核并公示3日后,于11月6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
(2)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對推薦名單進行評審,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校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將受助學生名單報送理事會審批。
(3)名單確定后,獎學金以銀行轉賬的形式,轉入受助學生本人在福州市開戶的中國建設銀行存折或賬號中。
5.報送材料:
(1)《福建師范大學象嶼集團獎學金申請表》(一式一份,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填寫,學院審核后再打印,附上研究生報名繳費相關憑證);
(2)《福建師范大學象嶼集團獎學金發(fā)放表》(一式三份,學院審核后統(tǒng)一導出打。。
6.報送時間:11月6日前將有關材料送交至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審核。
(八)羅利獎學金
1.資助名額及金額:資助5名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人2000元。
2.申請條件:由外國語學院具體負責推薦審核,相關評選條件詳見《學生手冊》。
3.申請流程: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申請→班級評議→學院審核并公示→學校公示審批。
4.報送材料:
(1)《羅利獎學金申請表》(一式一份,學生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tǒng)填寫,學院審核后再打。;
(2)《羅利獎學金發(fā)放表》(一式三份,學院審核后統(tǒng)一導出打。。
5.報送時間:10月17日將有關材料送交至學生助學管理中心審核。
六、學費減免(另行通知)
資助的對象: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具體減免文件參照學生手冊《福建師范大學學生減免學費實施辦法(修訂)》(閩師學工〔2014〕109號),將符合減免學費條件的學生列入組合資助項目范疇。
附件:1.
2014-2015學年“民建.漢生”愛心助學金.xls2.
度“宏利助學金”資助人選名單.docx3.
2014-2015學年“真維斯大學生助學基金”資助人選名單.docx4.各學院名額分配表,請派一名輔導員到學生助學管理中心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