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東莞中考特殊人才子女可享戶籍學生同等待遇
此外,根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政府引進人才以及部分臺胞、僑胞的非本市戶籍人員適齡子女,可享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具體包括:在東莞市工作,持有引進人才類別的《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在3年以上且在證件有效期內(nèi))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東莞工作,持有市人力資源局發(fā)出的《特聘工作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祖籍為東莞或在莞投資、就業(yè)的華人華僑和臺胞。
同時,對于非東莞戶籍但由東莞企業(yè)聘用的高層次人才,其子女也可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這類高層次人才包括: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技術(shù))中心、工程實驗室的首席科學家;獲國家科學技術(shù)獎前兩位完成人;國家“863”、“973”重大科研項目主持人;掌握核心技術(shù)、具有自主知識產(chǎn)權(quán)或具有高成長性項目的高層次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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