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自主招生考核標準和資格認定錄取查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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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大學普通自主招生考核標準和資格認定原則

一、考核與資格認定原則

我校普通自主招生考核分為筆試與面試兩項,成績各占50%,依據(jù)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最終資格認定。

二、資格認定專業(yè)計劃

我校普通自主招生資格認定專業(yè)計劃數(shù)
 

學科類 

專業(yè)名稱

資格認定計劃數(shù)

1

理工一

化學工程與工藝

6

16

2

能源化學工程

4

3

應用化學

3

4

材料科學與工程

3

5

理工二

資源勘查工程

13

68

6

石油工程

13

7

油氣儲運工程

9

8

勘查技術與工程(物探)

4

9

勘查技術與工程(測井)

3

10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8

11

自動化

4

12

安全工程

3

13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5

14

海洋油氣工程

6

15

經濟管理類(理)

經濟學類(能源經濟與國際貿易類)

4

10

16

工商管理類(會計與財務管理類)

6

17

經濟管理類(文)

經濟學類(能源經濟與國際貿易類)

3

6

18

工商管理類(會計與財務管理類)

3

總計

100

100

三、專業(yè)分配原則 根據(jù)“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錄取原則,對不同學科類的考生按資格認定計劃數(shù)分組進行專業(yè)分配,若遇有同分者,全部錄取,但原則上不超過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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